木工刀具网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查看: 938|回复: 1

[应用与维护] 常用木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

[复制链接]

278

主题

18

回帖

1623

积分

管理员

积分
1623
发表于 2023-9-9 07:55:13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[size=1.6em]木工机械
[size=1.4em]一、带锯机

带锯机是指以环状无端的带锯条为锯具,绕在两个锯轮上作单向连续的直线运动来锯切木材的锯机。其主要由床身、锯轮、上锯轮升降和仰俯装置、带锯条张紧装置、锯条导向装置、工作台、导向板等组成。床身由铸铁或钢板焊接制成。带锯机在木材工业中应用广泛,机型繁多,按工艺用途可分为大带锯、再剖带锯机和细木工带锯机;按锯轮安置方位分为立式的、卧式的和倾斜式的;立式的又分为右式的和左式的;按带锯机安装方式可分为固定式的和移动式的;按组合台数可分为普通带锯机和多联带锯机等。一般的木工带锯机和木工跑车配套使用。

带锯机的安全使用应遵循下列规定:

(1)一般规定。

1)机械操作人员应穿紧口衣裤,并束紧长发,不得系领带和戴手套。

2)机械的电源安装和拆除及机械电气故障的排除,应由专业电工进行,机械应使用单向开关,不得使用倒顺双向开关。

3)机械安全鞋置应齐全有效,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,各部件应连接紧固。

4)机械作业场所应配备齐全可靠的消防器材。在工作场所,不得吸烟和动火,并不得混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。

5)工作场所的木料应堆放整齐,道路应畅通。

6)机械应保持清洁,工作台上不得放置杂物。

7)机械的皮带轮、锯轮、刀轴、锯片、砂轮等高速转动部件的安装应平衡。

8)各种刀具破损程度不得超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要求。

9)加工前,应清除木料中的钢钉、钢丝等金属物。

10)装设除尘装置的木工机械作业前,应先启动排尘装置,排尘管道不得变形、漏气。

11)机械运行中,不得测量工件尺寸和清理木屑、刨花和杂物。

12)机械运行中,不得跨越机械传动部分。排除故障、拆装刀具应在机械停止运转,并切断电源后进行。

13)操作时,应根据木材的材质、粗细、湿度等选择合适的切削和进给速度。操作人员与辅助人员应密切配合,并应同步匀速接送料。

14)使用多功能机械时,应只使用其中一种功能,其他功能的装置不得妨碍操作。

15)作业后,应切断电源,锁好闸箱,并应进行清理、润滑。

16)机械噪声不应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;当机械噪声越过限值时,应采取降噪措施。机械操作人员应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。

(2)作业前,应对锯条及锯条安装质量进行检查。锯条齿侧或锯条接头处的裂纹长度超过10mm、连续缺齿两个和接头超过两处的锯条不得使用。当锯条裂纹长度在10mm以下时,应在裂纹终端冲一止裂孔。锯条松紧度应调整适当。带锯机启动后,应空载试运转,并应确认运转正常,无串条现象后,开始作业。

(3)作业中,操作人员应站在带锯机的两侧,跑车开动后,行程范围内的轨道周围不应站人,不应在运行中跑车。

(4)原木进锯前,应调好尺寸,进锯后不得调整。进锯速度应均匀。

(5)倒车应在木材的尾端越过锯条500mm后进行,倒车速度不宜过快。

(6)平台式带锯作业时,送接料应配合一致,进料、接料时不得将手送进台面。锯短料时,应采用推棍送料。回送木料时,应离开锯条50mm及以上。

(7)带锯机运转中,当木屑堵塞吸尘管口时,不得清理管口。

(8)作业中,应根据锯条的宽度与厚度及时调节挡位或增减带锯机的压砣(重锤)。当发生锯条口松或串条等现象时,不得用增加压砣(重锤)重量的办法进行调整。

[size=1.4em]二、圆盘锯

圆盘锯主要采用空气压缩机或高压空气瓶驱动气动马达高速运转,实现快速切割,其主要技术指标见表8-1。

[size=0.8em]表8-1 圆盘锯的主要技术指标

圆盘锯的安全使用应遵循下列规定:

(1)一般规定。参见“带锯机”使用相关规定。

(2)木工圆锯机上的旋转锯片必须设置防护罩。

(3)安装锯片时,锯片应与轴同心,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/4。

(4)锯片不得有裂纹。锯片不得有连续2个及以上的缺齿。

(5)被锯木料的长度不应小于500mm。作业时,锯片应露出木料10~20mm。

(6)送料时,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抬高;遇木节时,应缓慢送料;接近端头时,应采用推棍送料。

(7)当锯线走偏时,应逐渐纠正,不得猛扳,以防止损坏锯片。

(8)作业时,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,手臂不得跨越锯片,人员不得站在锯片的旋转方向。

[size=1.4em]三、平面刨

刨削方法必须针对不同表面加以制定,而且不同的表面应用不同刨刀才能加工。平面刨是用于平面刨削的工具,其安全使用应遵循下列规定:

(1)一般规定。参见“带锯机”使用相关规定。

(2)刨料时,应保持身体平稳,用双手操作。刨大面时,手应按在木料上面;刨小料时,手指不得低于料高一半。不得手在料后推料。

(3)当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0mm,或长度小于400mm时,应采用压板或推棍推进。厚度小于15mm,或长度小于250mm的木料,不得在平刨上加工。

(4)刨旧料前,应将料上的钉子、泥砂清除干净。被刨木料如有破裂或硬节等缺陷时,应处理后再施刨。遇木槎、节疤应缓慢送料。不得将手按在节疤上强行送料。

(5)刀片、刀片螺钉的厚度和重量应一致,刀架与夹板应吻合贴紧,刀片焊缝超出刀头或有裂缝的刀具不应使用。刀片紧固螺钉应嵌入刀片槽内,并离刀背不得小于10mm。刀片紧固力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。

(6)机械运转时,不得将手伸进安全挡板里侧去移动挡板或拆除安全挡板。

[size=1.4em]四、压刨床

压刨床是指用旋转或固定刨刀加工木料的平面或成形面的木工机床。木工刨床可分为单面压刨床、双面压刨床、三面压刨床、四面压刨床和精光刨床等。常用的单面压刨床和多面压刨床的安全使用应遵循下列规定:

(1)一般规定。参见“带锯机”使用相关规定。

(2)作业时,不得次刨削两块不同材质或规格的木料,被刨木料的厚度不得超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。

(3)操作者应站在进料的一侧。送料时应先进大头。接料人员应在被刨料离开料辊后接料。

(4)刨刀与刨床台面的水平间隙应为10~30mm。不得使用带开口槽的刨刀。

(5)每次进刀量宜为2~5mm。遇硬木或节疤,应减小进刀量,降低送料速度。

(6)刨料的长度不得小于前后压辊之间距离。厚度小于10mm的薄板应垫托板作业。

(7)压刨床的逆止爪装置应灵敏有效。进料齿辊及托料光辊应调整水平。上下距离应保持一致,齿辊应低于工件表面1~2mm,光辊应高出台面0.3~0.8mm。工作台面不得歪斜和高低不平。

(8)刨削过程中,遇木料走横或卡住时,应先停机,再放低台面,取出木料,排除故障。

(9)按要求安装刀片。

[size=1.4em]五、木工车床

木工车床是由床身、安装在床身的导轨尾部的尾座、安装在床身的导轨中部的刀架、安装在床身头部的床头箱、安装在床头箱上的主轴及其上的卡盘、安装在床头箱上的电机、安装在电机轴和主轴及床头箱上的变速传动装置所构成,可分为普通木工车床、仿形木工车床和圆棒机等。木工车床适用于加工直径大、长度短的工件,可用高速钢或硬质合金刀具对钢件、铸铁件及轻合金件进行加工,可完成外圆、内孔、端面、锥面、切槽、切断等粗、精车削加工。

木工车床的安全使用应遵循下列规定:

(1)一般规定。参见“带锯机”使用相关规定。

(2)车削前,应对车床各部装置及工具、卡具进行检查,并确认安全可靠。工件应卡紧,并应采用顶针顶紧。应进行试运转,确认正常后,方可作业。应根据工件木质的硬度,选择适当的进刀量和转速。

(3)车削过程中,不得用手摸的方法检查工件的光滑程度。当采用砂纸打磨时,应先将刀架移开。车床转动时,不得用手来制动。

(4)方形木料应先加工成圆柱体,再上车床加工。不得切削有节疤或裂缝的木料。

[size=1.4em]六、木工铣床

木工铣床是用高速旋转的铣刀将木料开槽、开榫和加工出成形面等的木工机床,主要用于模型加工。木工铣床可分为立式单轴木工铣床、木模铣床和镂铣机三种。

木工铣床的安全使用应遵循下列规定:

(1)一般规定。参见“带锯机”使用相关规定。

(2)作业前,应对铣床各部件及铣刀安装进行检查,铣刀不得有裂纹或缺损,防护装置及定位止动装置应齐全可靠。

(3)当木料有硬节时,应低速送料。应在木料送过铣刀口150mm后,再进行接料。

(4)当木料铣切到端头时,应在已铣切的一端接料。送短料时,应用推料棍。

(5)铣切量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执行。不得在木料中间插刀。

(6)卧式铣床的操作人员作业时,应站在刀刃侧面,不得面对刀刃。

[size=1.4em]七、开榫机

开榫机是用来加工木制品榫头(阳榫)的木工机床。开榫机有直榫开榫机和燕尾榫开榫机两类。前者分为单头和双头两种;后者分为立式和卧式两种。

开榫机的安全使用应遵循下列规定:

(1)一般规定。参见“带锯机”使用相关规定。

(2)作业前,应紧固好刨刀、锯片,并试运转3~5min,确认正常后作业。

(3)作业时,应侧身操作,不得面对刀具。

(4)切削时,应用压料杆将木料压紧,在切削完毕前,不得松开压料杆。短料开榫时,应用垫板将木料夹牢。不得用手直接握料作业。

(5)不得上机加工有节疤的木料。

[size=1.4em]八、打眼机

木工打眼机又称为钻机、打孔机、通孔机等,有半自动和全自动两种类型。打眼机的安全使用应遵循下列规定:

(1)一般规定。参见“带锯机”使用相关规定。

(2)作业前,应调整好机架和卡具,台面应平稳,钻头应垂直,凿心应在凿套中心卡牢,并应与加工的钻孔垂直。

(3)打眼时,应使用夹料器,不得用手直接扶料。遇节疤时,应缓慢压下,不得用力过猛。

(4)作业中,当凿心卡阻或冒烟时,应立即抬起手柄。不得用手直接清理钻出的木屑。

(5)更换凿心时,应先停车,切断电源,并应在平台上垫上木板后进行更换。

[size=1.4em]九、锉锯机

锉锯机是用于锉光工件的手工工具。锉锯机的安全使用应遵循下列规定:

(1)一般规定。参见“带锯机”使用相关规定。

(2)作业前,应检查并确认砂轮不得有裂缝和破损,并应安装牢固。

(3)启动时,应先空运转,当有剧烈搬动时,应找出偏重位置,调整平衡。

(4)作业时,操作人员不得站在砂轮旋转时离心力方向一侧。

(5)当撑齿钩遇到缺齿或撑钩妨碍锯条运动时,应及时处理。

(6)锉磨锯齿的速度宜按下列规定执行:带锯应控制在40~70齿/min;圆锯应控制在26~30齿/min。

(7)锯条焊接时应接合严密,平滑均匀,厚薄一致。

[size=1.4em]十、磨光机

木工磨光机是指使用磨料改善工件表面光洁度,有时也可提高尺寸精度的机床。其安全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:

(1)一般规定。参见“带锯机”使用相关规定。

(2)作业前,应对下列项目进行检查,并符合相应要求:

1)盘式磨光机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;

2)砂轮应无裂纹破损;

3)带式磨光机砂筒上砂带的张紧度应适当;

4)各部轴承应润滑良好,紧固连接件应连接可靠。

(3)磨削小面积工件时,宜尽量在台面整个宽度内排满工件,磨削时,应渐次连续进给。

(4)带式磨光机作业时,压垫的压力应均匀。砂带纵向移动时,砂带应和工作台横向移动互相配合。

(5)盘式磨光机作业时,工件应放在向下旋转的半面进行磨光。手不得靠近磨盘。


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
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账号?立即注册

×

0

主题

3

回帖

8

积分

新手上路

积分
8
发表于 2023-11-11 15:02:25 | 显示全部楼层
与时俱进,要加上CNC了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关闭

站长推荐上一条 /1 下一条

QQ|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家具木工机械刀具

GMT+8, 2024-12-22 15:34 , Processed in 0.703426 second(s), 20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5

© 2001-2024 Discuz! Team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